1、失信等级:“失信”“严重失信”“特别严重失信”三档。2、在原有法院判决案例和相关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认定的案件事实基础上,增加审计报告或审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的查办结果作为依据,重点就商业贿赂、虚开发票等行为。
国家医疗保障局 政策法规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