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试点,探索经验。2025年12月底前,全国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地区至少将50种重点监测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纳入智能监管覆盖范围。(二)全省推开,逐步覆盖。2026年6月底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兵团医保局至少将100种重点监测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纳入智能监管覆盖范围(三)全面应用,形成机制。2026年12月底前,全国各级医保部门实现对重点监测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的智能监管全覆盖,形成全国统一规范的智能监管规则,完善数据筛查、提醒预警查处惩治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
https://www.nhsa.gov.cn/art/2025/11/3/art_104_18455.html